检 验项
目 |
项 目编
号 |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
检
验 方 法 |
2.
机
房 |
2.1 |
电梯机房应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槽、电缆或装置。 |
外观检查。 |
2.2 |
机房通道应设永久性电气照明,且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安全方便地使用,而无需经过私人房间。机房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用楼梯,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梯子,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b.梯子必须固定而不能被移动。
c.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在65°~75°之间,并不宜滑动或翻转。
d.靠近梯子顶端应设置把手。 |
外观检查。 |
2.3 |
通道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60m,高度不应小于1.80m,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并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字样。 |
外观检查。通道门的宽度和高度,必要时用卷尺测量。 |
2.4 |
机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保证作业时人员的安全,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的净空面积为:深度不小于0.70m;
宽度为0.50米和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栏;
需要维修和检查的运动部件和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必须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且净高度不小于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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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机房地板上的开口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尽量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凸出地面至少50mm。 |
目测,必要时用钢板尺或卷尺测量。 |
2.6 |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对变频变压控制的电梯,应具有断相保护功能且有效。 |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对变频变压控制的电梯,应具有断相保护功能且有效。 |
2.7 |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对于安全电路的接插件应有措施防止重新插入时插错。 |
外观检查。 |
2.8 |
在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而且应当有锁,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应有易于识别的标志。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且在断开位置能有效锁住以确保不出现误动作。 |
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和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
同时检查开关配置、布置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电梯使用要求。 |
2.9
曳
引
机 |
2.9.1 曳引机工作应无异常噪音和振动。油量适当。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应有编号区别。 |
检查油标油位确定油量。感观判断曳引机工作状况及标识。 |
| 2.9.2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摩擦。制动装置的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人工开闸必须要持续力才能保持。 |
外观检查和手动试验,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
| 2.9.3 切断电动机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静态元件供电时,也可由与上述有类似效果的一个可切断各相电流的接触器加上阻断静态元件电流的装置和检测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来实现。若在改变运行方向前接触器未释放,电梯不能再运行。若正常停车时未能有效阻断静态元件电流,则应使接触器释放,并防止电梯再运行。 |
根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气装置数量和独立性。并通过运行中人为使接触器不释放,以检查其控制要求。 |
| 2.9.4 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
根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气装置数量和独立性。并通过运行中人为使接触器不释放,以检查其控制要求。 |
| 2.9.5 曳引轮、滑轮必须具有防脱槽装置和机械部件防护装置。轮槽不应有严重不均匀磨损。 |
外观检查,对于新梯至少在钢丝绳进出曳引轮处加防护装置。 |
2.10
紧
急
操
作 |
2.10.1 应有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进行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操作可靠。如所需的操作力不大于400N,可采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否则机房内应设置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电动紧急运行应能防止除检修运行外的一切电动运行。
应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
断电检查轿厢移动装置的功能。如采用手动移动装置,应在轿厢满载时向上盘车检查,对可拆卸盘车手轮应试验电气安全装置的有效性。如采用电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试验其功能。 |
| 2.10.2 松闸扳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应是无辐条的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外观检查。 |
2.10.3 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应遵循的规程,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对于手动操作的,应在电梯驱动主机上靠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手轮是不能拆卸则可在手轮上标出。
对于电动操作的应在紧急电动运行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
外观检查。 |
| 2.10.4 机房内应易于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外观检查。 |
2.11
限
速
器 |
2.11.1 限速器应标明电梯额定速度、电气保护开关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 |
检查标牌的标注。 |
| 2.11.2 应有可停止轿厢上行和下行方向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电气开关。该开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最迟应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停止电梯运行。并应有机械复位前防止电梯启动的电气安全装置。 |
通电试验,按动电气开电梯应停止运行。动作速度测量按2.11.3条规定进行。
手动试验机械复位前防止电梯启动的电气安全装置。 |
2.11.3 出现下列情况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a. 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电梯;
b. 调节部位无封记和封记移动;
c. 动作出现异常;
d. 使用周期达到4年。
限速器调整后应加封记。
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应由有条件单位如制造厂或检验机构进行,校验必须采用专用测试设备。 |
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将限速器绳拉起,脱离开限速轮。用大力钳夹住限速器绳使其不能落下。将电梯测速表的一组检测线跨接到限速器联动开关的两端,另一组检测线跨接到一微动开关的两端,将微动开关放到限速器夹块的下方,使限速器动作,夹块动作时即可打断开关。用可调速的专用驱动装置逐渐将限速器加速,同时用测速表测量限速轮的线速度。此时测速表的测试头应放在限速轮上限速器绳中心位置。当开关动作时自动记录限速器开关和夹钳动作的速度值。 |
2.12
接
地 |
2.12.1 供电系统采用TN-S或TN-C-S系统,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 |
检查电气图和实物,并将主电源断开,在进线端断开零线,用万用表检查零线和地线之间是否连通。 |
| 2.12.2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根据供电系统的要求,直接可靠接地(PE),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支线应分别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
外观检查和用万用表接地连通性。用接地电阻仪器测量接地电阻阻值。 |
| 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Μ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不小于0.25ΜΩ。 |
用500V绝缘电阻仪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照明电路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断开主电源开关,并断开所有电子元件。其他电路绝缘电阻的检测根据厂家的说明进行。厂家要在控制柜上粘贴绝缘测试说明。 |